原標題:80后干部為升職,7次行賄廳官
法制晚報·看法新聞(記者張瑩編輯岳三猛)1月4日,四川遂寧市政協(xié)原主席孫志毅因受賄829萬余元,被攀枝花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。
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,孫志毅在工程建設、項目規(guī)劃、干部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先后收受老板翟某、女老板向瓊等10人所送財物。
其中,當地80后干部蔡樺軍的屢次快速升遷,均有孫志毅的“鼎力相助”。而他也因此先后7次收受和索要蔡樺軍財物,共計121萬元。
(孫志毅)
為任縣紀委書記,有人花了40萬
公開資料顯示,孫志毅出生于1957年1月,江蘇無錫人,曾在四川自貢作知青,此后便在自貢工作了29年。2006年12月起擔任遂寧市委常委、市委副書記、市紀委書記等職,2011年升為市政協(xié)主席,正廳級干部。
2016年6月29日,已經臨近退休的孫志毅涉嫌嚴重違紀,接受組織調查。次年8月22日上午,該案在攀枝花中院公開開庭審理,今年1月4日,其獲刑10年6個月,并被處罰金100萬元。
判決書顯示,孫志毅利用職務便利,在工程建設、項目規(guī)劃、干部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先后多次收受翟某、向某、蔡某等10人所送829.44972萬元,其中索賄8次,共計128萬元。
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,10人之中送錢最多的,是一名老板,涉案金額高達448.9萬。2009年-2012年,孫志毅為四川雙發(fā)集團在辦理項目手續(xù)、提高容積率、協(xié)調關系、該集團公司董事長翟某當選人大代表等方面提供幫助。
基于此,他6次在辦公室等地收受翟某所送的遂寧4套房產(折現款220萬)、現金100萬元及成都1套房產(購房款加中介費共128萬余元),共計448萬余元。
根據此前的公開報道,10名行賄人員中,還有一人較為特殊:遂寧正縣級“80后”干部蔡樺軍,即判決書中所說的“蔡某”。
出生于1980年1月的他于2008年任市紀委辦公室主任,兩年后升任射洪縣委常委、縣紀委書記,副縣級。2014年再次獲得升遷——團遂寧市委書記,正縣級。而這每一次升遷的背后都離不開孫志毅的“鼎力相助”。
2008年4月,孫志毅曾推薦蔡樺軍從鎮(zhèn)長提拔調任市紀委辦公室主任,并收受蔡所送6萬元;2010年下半年,蔡樺軍成功獲任射洪縣紀委書記,孫志毅因此收受40萬元……
據系,孫志毅為蔡樺軍在職務調整、職級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,此后便先后7次收受和索要財物,共計121萬元。
女老板拎96萬送進其辦公室
而就在孫志毅案一審宣判一個月前,2017年12月5日,行賄人之一——女老板向瓊二審獲有期徒刑3年,緩刑4年。攀枝花中院認定,她不但為蔡樺軍獲職務調動給孫志毅塞錢,還為丈夫黃某、二哥向某提拔而行賄,總涉案金額達到96萬。
如上文所述,2006年底,孫志毅被調往遂寧,并因此結識了女老板向瓊?!短煜滤焐獭冯s志曾在2014年披露,向瓊于1971年9月出生在當地一個知識分子家庭中,父母皆為公職人員。她2006年被任命成為中國死海旅游度假區(qū)總經理,四川省4A級景區(qū)里最年輕的老總。
判決顯示,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,蔡樺軍為了調到遂寧市紀委工作,請向瓊幫忙送6萬元給孫志毅。第二天,她將這6萬元裝入手提袋,進了孫志毅辦公室,說錢是蔡送的,他想調到市紀委。孫志毅點頭答應,并收下了錢。4個月后,蔡樺軍如愿。
2008年下半年,遂寧市農業(yè)局紀檢組長趙捷為了調到大英縣當紀委書記,通過向瓊大哥向明宏找到其。向瓊再次揣著20萬進了孫志毅辦公室。第二年,趙捷心想事成。
其余4次送錢,則是她為了親屬職務升遷、調整跑動。先是在2010年下半年,她拎著20萬找到孫志毅,二哥向某便從市水利局高級工程師(正科)升為市河道管理處處長(副縣級)。如法炮制,向瓊于2011年-2013年3次找到孫志毅,分別送了30萬、10萬、10萬,丈夫黃某便從一個區(qū)藥監(jiān)局局長(正科)升為市政協(xié)辦公室主任(正縣級)。
有意思的是,向某和黃某均稱沒有為了職務變動找過孫志毅,至于向瓊向孫志毅行賄的事情,他們也不知道。向某還稱,自己是當時公推的三四個人選之一,“原來不知道其工作提拔、調動跟家人有關系?!?span id="e9n3qk4" class=ifengLogo>